玉溪师范学院工会
关于做好漏参人员参加第二十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工会、妇委会合署 作者:陈蓉 时间:2024-04-07 10:08 阅读次数: 发布:通知公告

各位教职工:

根据新修订的《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管理办法》(云工发〔2024〕5号)及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中心《关于做好漏参人员参加第二十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医互〔2024〕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第十六期以来漏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人员(以下简称“漏参”)参加第二十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以下简称“医互活动”)相关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互对象

参加了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第十六期、第十七期、第十八期、第十九期其中1期(含)以上,同时满足“参加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时参加大病补充医保保险)或云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条件,没有参加第二十期医互活动的人员。

二、交费标准

(一)参加了第十九期医互活动,漏参第二十期的,2024年4月24日前由本人提交申请到校工会,交费标准为每人120元,保障期同第二十期。2024年4月25日后发现漏参人员,不再办理当期补参。

(二)参加了第十八期医互活动,漏参第十九期,申请参加第二十期的,交费标准为每人240元,保障期同第二十期。

(三)参加了第十七期医互活动,漏参第十八期、第十九期,申请参加第二十期的,交费标准为每人360元,保障期同第二十期。

(四)参加了第十六期医互活动,漏参第十七期、第十八期,第十九期,申请参加第二十期的,交费标准为每人480元,保障期同第二十期。

提示:漏参人员无论补交几期,住院只报销第20期。

三、办理方式

(一)参加了第十九期医互活动,漏参第二十期的人员,报校工会先进行登记,填写“特殊参互人员参互登记表”及“特殊参互用户导入模板”,后续手续由校工会代办理。

(二)漏参第十七期、第十八期、第十九期医互活动其中1期或多期的人员,申请参加第二十期活动时,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漏报人员请联系工会周菊琼老师,工会对申请人历史参互信息进行核实,符合参互条件的人员填报“特殊参互人员参互登记表”及“特殊参互用户导入模板”,同时对参互申请人进行参互政策告知。以现金方式收取漏参人员医疗互助金,收缴完毕后统一上交市总工会,由市总负责将漏参人员录入医互管理系统并办理后续补参手续。

四、相关要求

(一)时限要求:漏参人员的“特殊参互人员参互登记表”及“特殊参互用户导入模板”必须于2024年4月24日前汇总到校工会503室。

(二)任何人不得改变“特殊参互用户导入模板”(附件3)的格式、字体、大小和添加其他内容。仅允许表名可添加单位,如:玉溪市XX中学特殊参互导入名册。

(三)漏参人员确保信息(重点是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精准度,互助金采用现金形式收取,“申请人在漏参人员参互告知书”上签字并加盖手印。

玉溪师范学院工会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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