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师范学院工会
关于开展2024年教职工春游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工会、妇委会合署 作者:陈蓉 时间:2024-02-28 15:27 阅读次数: 发布:通知公告

各基层工会: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为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进一步加强同事间的沟通交流,提升业余生活品质和工作幸福感,按照云南省总工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工会将继续开展春游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3月1日至5月30日,具体时间根据各基层工会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二、活动形式:结合三八妇女节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体活动。

三、活动地点:各基层工会自行选择安排。

四、活动经费安排:凡参加春游活动的教职工会员,校工会每人支持经费100元。

五、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交通费、餐费、水费、活动奖品费等,凭正规发票报账。

六、具体要求:

(一)各基层工会先将含会员人数及经费预算的活动方案发至工会周菊琼校园邮箱或企业微信,待工会审核通过回复后,方可按方案举行春游活动。

(二)各基层工会开展春游活动前,基层工会主席应及时向本学院、部门党政领导汇报请示,争取得到学院、部门的大力支持。

(三)要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做好相关安全工作预案,防止发生各类意外事故。基层工会主席要履行好活动开展的第一责任人职责。

(四)春游活动应就近举办,必须做到当日返回。春游活动范围仅限于红塔区内且须当日往返,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活动,不可开支导游费、泡温泉费、工作人员补贴。春游活动期间可组织统一就餐,餐费标准每人每餐不超过60元。文体活动设奖项的,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不设置奖项的,可为参加人员发放少量纪念品。

(五)春游活动相关费用按照实际参加活动的教职工会员人数进行报销,报销时除正规发票外,须附春游活动方案、签到表、奖品、纪念品发放签领表、就餐人员签字表及含照片的活动简讯。

(六)组织教职工开展春游活动不得影响本单位的正常工作和学校的日常工作安排,建议安排在双休日举办。

                             玉溪师范学院工会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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