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师范学院工会
工会、妇委会2020-2025岗位聘用实施细则
信息来源: 作者: 时间:2020-07-22 09:31 阅读次数: 发布:通知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玉溪师范学院2020—2025年岗位聘用实施方案》(玉师院党〔2020〕51号)文件精神,为有序开展用工作,现结合工会、妇委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岗位聘用,合理配置工会、妇委会人力资源,优化人员结构,不断强化岗位意识,充分调动部门职工工作积极性,让工会工作人员真正成为为职工服务的贴心人。
  二、基本原则
  科学设岗,宏观调控;优化结构,提高效能;按岗聘用,动态管理;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三、领导组织
  成立工会、妇委会全员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邵源诚(工会主席)
  副组长:仲一卉(工会副主席、妇委会主任)
  组员:陈蓉、周菊琼
  四、聘任对象和聘任期限
   (一)聘任对象
  全校正式在编人员。
   (二)聘任期限 
   聘期从2020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止。
  五、岗位设置
   按照《玉溪师范学院2020—2025年岗位聘用实施方案》(玉师院党〔2020〕51号)中工会、妇委会的岗位及编制设置,确定岗位聘用人数。具体设置如下:

岗位名称

岗位职别

岗位数

备注

综合科科长

正科

1

 

工会职员

科员

1

 

合计

 

2

 

  六、聘任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7月3日公布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

  (二)7月13日前岗位预申报,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玉溪师范学院岗位聘用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工会聘任工作小组召开会议,对应聘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汇总结果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考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三)7月17日前完成岗位正式申报,向学校人事处递交申报表及相关材料;

  (四)7月22-28日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五)8月7日前,学校公布各类各级岗位聘用结果。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教职工与所在部门签订《玉溪师范学院岗位任务合同书》;完成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七、未尽事宜按照《玉溪师范学院2020—2025年岗位聘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师院党〔2020〕51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工会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玉溪师范学院工会、妇委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玉溪师范学院第四届六次教职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0年就读中小学、幼儿园预报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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