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学校门面的承租户:
现接到《云南省国资委等7部门印发关于落实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分类实施房租减免政策细则的通知》(云国资财管【2022】68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分类实施房租减免政策的通知》的文件(见附件1、2),请各位承租户认真阅读文件内容,领会文件精神。如有符合房租减免政策条件的承租户,请按文件要求,向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房产科提交房租减免申请及相关支撑材料,截止日期6月24日。
附件:1. 云南省国资委等7部门印发关于落实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分类实施房租减免政策细则的通知
2.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分类实施房租减免政策的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