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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3年玉溪师范学院创业典型事迹材料的通知
信息来源:学生处 作者:刘玲 时间:2023-05-10 09:29 阅读次数: 发布:活动通知

各学院:

为营造浓郁的创业氛围,充分展示我校创新创业育人成果,选树典型,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现面向全校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推荐征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我校历届优秀创业校友以及在校优秀创业学生。

二、征集条件

1、政治合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敬业奉献,遵纪守法,志存高远,脚踏实地。

2、创业工作突出:在创业期间,工作能力突出,成果显著,得到单位和群众的广泛认可。

三、材料要求

1.被推荐人须提供个人事迹材料word版(模板见附件1),提供JPG格式的电子证件照(12.5*3.5cm,413*295像素),个人工作照、创业项目相关照各1(1600*900像素)。

2.格式要求:A4纵向。题目黑体、三号、加粗,段落标题宋体、四号、加粗,正文宋体、小四号,行间距固定值22磅。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推荐程序,严守推荐标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创业典型事迹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

2.本次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630日,逾期不再受理。每个学院至少报送3-5个创业案例。

3.汇总电子材料以“学院名称+创业典型材料”命名,将每个候选人单独形成一个文件夹,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

4.各学院推荐的创业典型一经采用,将授以其本人“玉溪师范学院优秀创业典型”称号,其创业事迹材料将汇编成册作为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重要材料,同时纳入玉溪师范学院2023年创新创业年鉴,并将创业典型通过校园宣传平台及当地各个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推广。

5.如有实名反映推荐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作风不实等问题,经调查反应情况属实的,撤回相关荣誉,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学院年度绩效考核负面清单。

五、联系方式

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马老师

材料提交邮箱:ie@yxnu.edu.cn

创新创业学院

202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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